抱歉!莫法度!

◎西嫩娃爾

  眼前的阿伯坐定後,拿出一小疊文件置放桌上,個人隨意瞄了一眼,文件上顯示有表格,且還是彩色影印。個人心想這位阿伯在這種法律服務的場合不是空手,而是作了一番功課,有備而來,想必不是省油的燈,自己心中有譜。

  簡單地開場白後,進入正題,阿伯說他家鄰居蓋了一座鐵皮屋倉庫,置放民生用品等雜貨,例如飲料、餅乾、衛生紙等。不定時有堆高機及大貨車出沒,每當執行貨品搬運作業時,堆高機運轉、鐵捲門啟動的聲響及搬運工人的吆喝聲,特別是在晚上睡覺時刻,實在擾人清夢,令人困擾。問該如何是好?

  阿伯提出了一個開放性問題,但因從前述的外觀來看,可略知他是作了功課前來,因此反問阿伯:那您有作了什麼行動,以解決鄰居帶給您的困擾嗎?先試著將球丟給對方,再見招拆招,免得作白工。不過,為了不讓當事人覺得這個律師都沒有回答到他的問題,個人也接著舉幾個可能的處理模式:與鄰居私下協調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,請地方派出所警員出面…,如果都不可行,打官司吧!

  身為一名律師,對於處理紛爭可想到的解決方式,除了動用黑道力量外,白道最後手段的打官司都提出來了,接下來就等著看阿伯的選擇。但見阿伯激動地說,律師啊,您提的這些方法我都試過了,找鄰居協調,來載貨的都是司機,真正的主人是誰也不清楚,司機有些總是敷衍地說會轉達,有些兩手一攤,說他也是受僱於人,聽命行事,他也莫法度。找派出所警員出面請他們不要在晚上大家睡覺時,前來搬運載貨,司機口頭敷衍,下次依然故態復萌。對發出的聲響,進行檢測,環保局說未達噪音違規標準,無法處理,也難有侵權行為的證據,以起訴請求損賠。聞言至此,對於阿伯的無奈,不禁也興起了同情心。雙方的對話一時僵在無聲的空氣中,為了打破僵局,總得有一方先出聲,吾以近乎自言自語之姿,直說:那實在傷腦筋,總不能叫您搬家,您應該在該地居住好幾十年了吧!?

  阿伯見到個人也提不出一個更好的辦法,似乎有些得意!突然一轉愁容地說:律師,依據市政府公告的規定,住宅區內不得設置工廠,我多次在政府官網檢舉反應,官員都答非所問,打電話過去也遭置之不理,可不可以對公務員提告?接著秀出他那一份彩色影印。原來是他在市政府官網民眾信箱的問答內容。至此,阿伯主要的問題及目的終於出現了,可不可以對公務員提告?

  民眾的委屈,最後以公權力不彰等因素轉嫁到公部門,時有所聞。面對此類諮詢,個人總是以較消極的姿態面對,淡淡地回應當事人,如果證據充分,就去打行政救濟吧!開法院,就不怕民眾提告,就像俗話有言,開飯店,就不怕客人吃。

  阿伯接收到對其打算提告公務員一事,個人冷淡的回應後,還窮追不捨、意猶未盡地問,除了這招外,還有沒有其他撇步?吾聳聳肩地回應他:「可想到的方法都告訴您了,若行不通,抱歉,吾也莫法度!」原以為,當事人會倖倖然地擺臉色給我看,想不到阿伯離開時,表情看起來似乎頗滿意。吾有所感地以為,也許,他只是在找一名聽眾,印證他想法的可行性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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